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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秸秆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

发布日期:2018-01-31   浏览次数:249
核心提示:黑龙江省物价局消息:今年起,黑龙江省对秸秆捡拾、打捆、切割、压块等初加工用电,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,电价标准为每度0.48元
 黑龙江省物价局消息:今年起,黑龙江省对秸秆捡拾、打捆、切割、压块等初加工用电,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,电价标准为每度0.48元左右,降幅约43.5%。

  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此前,秸秆初加工用电属于“一般工商业用其它用电类别”,电价标准为每度0.85元左右。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后,秸秆初加工用电价格大幅降低,将有助于提升秸秆加工的利润空间,推动相关企业增强生产积极性。

  (来源:人民网)【原题目:黑龙江秸秆初加工实行农业电价】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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